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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销售环节12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10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0月17日 发布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饼干、豆制品等8类共128批次样品的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样品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宝坻区惠仁副食品店销售的大辣卷卷鱿鱼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抽样单位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3.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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